再談曹長青國籍
曹長青的父母出生時(1920年代)是中華民國國民。
曹長青出生時(1954年)也是中華民國國民,因為1912年到1971年,中華民國蔣介石政權都合法代表中國。
再者,我國是採屬人主義,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是台灣人,小孩子就可取得我國國籍。
此根據是依據《中華民國國籍法》第二章第二條第一和第二款規定:
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屬中華民國國籍:
一、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。
二、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,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。
結論:
曹長青自始至終都是中華民國國民。
移民署公然違憲,侵害公民權益,還大言不慚。
要以外國人非法工作辦曹長青?
可以!除非你把中華民國憲法燒了!